1970-01-01 / 1970-01-01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事后补助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 2020 年省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佛工信函〔 2020〕 410 号)文件精神, 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企业上规模)现已经下达,请各镇(街道)经科局通知相关企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经科局根据名单(附件 1)通知企业准备收据(附件 2)盖章(一式一份)、填写《专项支出明细表》 (附件 3),同时填写《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 4)。
二、请各镇(街道)经科局汇总《专项支出明细表》和《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汇总表》,于 5 月 6 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收据(纸质版)、《专项支出明细表》(电子版)及《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报至区经促局企业服务科张诗典(联系电话: 22831305) ,逾期不候。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0 年 4 月 23 日
请附件1名单中的企业按照要求,准备收据(附件 2)盖章(一式一份)、填写《专项支出明细表》 (附件 3),同时填写《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项目情况汇总表》(附件 4)。相关材料报送所在镇街经科局,各镇街经科局联系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