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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专题入库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专题入库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8
浏览量: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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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11-08 / 2017-11-16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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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粤发〔2013〕6号),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申报入库工作的通知》(粤财预函〔2017〕95号)要求,我委计划开展2018年省级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专题资金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与标准

  (一)支持范围。

  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重点用于支持大型骨干企业整合创新资源,建设完善企业中央研究院等研发机构,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支持标准。

  支持6-8家大型骨干企业中央研究院建设,每家支持额度不超过该中央研究院2017-2018年总投资额的1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项目选定方式

  本专题通过竞争性评审,结合专家评审结果选取项目以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1. 所属企业为列入2016-2017年度省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目录(粤经信规划函〔2016〕96号)的企业;

  2. 所属企业2016年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2016年当年发明专利授权量在1件以上(含1件);

  3. 所属企业拥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实验室或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目标条件。

  1. 中央研究院建设2017-2020年计划累计投入达到2亿元以上(含2亿元),其中2017-2018计划累计投入不低于1亿元(含1亿元)。

  2. 到2018年底,中央研究院实现对企业内部创新资源的高效整合以及对行业创新资源的高度集聚;到2020年,中央研究院在行业基础性、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相关研发成果和整体研发实力达到行业全国先进水平。


  四、注意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府〔2013〕125号)规定,近5年来申报单位、组织或个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对已获得2014、2015、2016、2017年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大型骨干企业中央研究院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为单一大型骨干企业,不允许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联合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丽彬,电话:020-83133465,传真:020-83133247,电子邮箱:55566109@qq.com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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