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第二批)入库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 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6〕44 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出具正式申报文件上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
二、截止日期。市经信局(中小企业局)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
三、申报材料:1.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推荐上报文一式2份,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2.申报文件内容详见《通知》中"五、申报材料要求";3.申报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份数在省《通知》中要求上报数量的基础上统一增加两份(包括电子文档);4.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5.申报单位须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www.gdbs.gov.cn)"自行填报项目申报资料。6.有关项目申报通知、申报指南及相关表格可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市政府门户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6〕44 号).zip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12月19日
(联系人:李睿、方广泉,电话:2892163,邮箱:2892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