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04-09 / 2019-04-25
资质荣誉 | 事后补助
(一)项目实施单位在广东省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资源利用率等方面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五)项目已经建成或基本建成,并取得明显成效,未完工项目应于 2019 年 12 月前完工。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737号)转发给你们。请申请试点示范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后送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按要求组织开展好2019年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有关工作,进行真实性审查、初步符合性审查并择优推荐,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在一个企业中开展多种类别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于2019年4月2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四份(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报送我局技术进步科。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29日
(联系人:王赛,联系电话:83995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