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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8
浏览量:6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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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07-02 / 2024-08-19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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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地市推荐和省厅评审遴选或直接认定的方式纳入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计划。已入选第一、二、三批合作伙伴名单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一)遴选加入。

  申报单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遴选条件:

  1.在广东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智能制造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申报指南的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直接认定。

  申报单位需已取得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

  2.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

  3.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单位;

  4.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揭榜单位和优秀场景依托单位;

  5.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依托单位;

  6.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

  7.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

  8.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9.智能制造领域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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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粤工信装备函〔2024〕19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机器人+”应用行动方案》等工作部署,加快培育我省智能制造生态体系,现组织开展2024年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抓好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工作任务落实,组织开展2024年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申报工作,鼓励支持优质企业加入生态合作伙伴群,不断提升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质量,为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提供各类资源要素支撑。

 

  二、申报材料采取线上填报和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地按照《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2024年)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组织企业通过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http://210.76.82.21/ywtb-gzc/cms/index)进行线上填报(操作方法见附件3),并按要求线上审核申报材料。申报截止日期由各地市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行设定(操作方法见附件4)。请各地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于8月19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企业纸质申报材料1份(须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正式行文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

 

  三、为进一步打造相互赋能的智能制造生态,切实做好智能制造供需对接、促进行业交流合作,请各地组织本辖区往年已入选以及今年新申报企业单位填报生态合作伙伴供需汇总表(附件5),并于8月30日前将该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报送我厅(装备工业处)。

 

  四、请各地市收到本通知后,明确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及时与我厅(装备工业处梁好)联系对接,于7月10日前在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完成经办用户配置。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日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 梁好020-83134211,李显豪020-83133477,莫玉婷020-83135943;技术支持:裴船宝13609085751,QQ群868438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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