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12-23 / 2021-01-07
资质荣誉
(一)遴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直接认定
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经确认后即可成为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区各企业: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加入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计划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对应申请表,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于2021年1月7日前将盖章版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06室)。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23日
(联系人:姚芳,田璐;联系电话:82111546,8205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