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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转发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转发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
浏览量: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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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12-17 / 2021-01-12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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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遴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典型案例。

  2.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3.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且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4.符合《广东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遴选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


     二、直接认定

  省级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国家和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依托企业、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牵头单位、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骨干(培育)企业、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企业、智能制造领域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经确认后即可成为省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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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首批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0〕11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加入智能制造生态合作伙伴计划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对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后(一式两份)送所属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动员辖区各领域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指导有关单位填写申请表。经初审汇总后,于2021年1月12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以及汇总表报送我局(装备工业处)。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2月16日

  (联系人:杨文坛、廖菲,联系电话:83123841、83123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