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2019-01-29 / 2019-03-01
事后补助
应收账款融资项目
1、2017年1月1日前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依法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在线确认,帮助中小企业实现应收账款融资的供应链核心企业。
关于申报 2019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应收账款融资奖励、上市挂牌融资奖补)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促 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 库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186号)要求,请符合申报条件的 企业按项目申报指引(见附件1),将申报材料一份装订成册,于3月1日下班前报送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服务科(联系人:叶静怡; 联系电话:2210306;地址:市人民东路市政府大院5号楼212室)。
专此通知。
珠海市工业信息化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