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珠海市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依法纳税,且近5年来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2.申报企业属于装备制造业企业(根据企业统计行业代码确认),或企业的申报产品属于装备产品。
3.申报产品应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或《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最末级目录相对应的产品,且实现销售。
4.成套装备售价在100万元以上,单台装备售价在50万元以上,总成、核心部件售价在1万元以上。
5.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项目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
6.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系列项目的,每个项目产品应有重大技术创新。
7.申报产品付款率(银行付款凭证与售价的比值)不低于70%。
8.申报单位已获得与申报产品直接对应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
关于申报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项目入库的通知
横琴新区、各区(功能区)、富山工业园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与使用专题。
二、申报要求
本专题申报条件、扶持方式、扶持标准等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三、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5点半前,在“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完成网上申报,2019年9月23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送达市工信局工业科(地址:香洲区康宁路66号408室),逾期不候。
四、材料要求
(一)专题申报材料按申报指南要求准备。
(二)申报项目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目录及页码,按申报指南材料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做到要件齐全、材料排序正确、装订简洁大方。
(三)申报项目提供的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四)申报项目应当报送纸质材料2份(需从“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下载带有水印版本的申报表格,到所在区工信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项目需要登录珠海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平台(地址:http://ywgl.zhcz.gov.cn/egrantweb/)进行网上申报。请申报单位注意网上申报截止日期。
(二)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同一项目确因特殊情况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必须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原因并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市、区级财政专项资金情况。
(三)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并填写承诺书,如经专家评审、审核发现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将该申报单位列入财政资金申报黑名单目录。
(四)各区(功能区)工信部门要组织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给予相应的申报指导,审核项目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并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王依桐,联系电话:2138270
联系邮箱:243708653@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申报指南
2.项目资金申报表
3.专项资金申请承诺书
4.市工信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
5.二级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6.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7.企业合同、发票信息汇总表
8.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版)》的通告
9.广东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9年版)
10.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聚焦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11.关于扶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2018-2020年)(粤经信珠西[2018]79号)
1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珠西[2018]95号)
1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印发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用途)因素法下达资金2018年操作指引的通知(粤经信珠西函[2018]16号);
1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扶持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19]623号)
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