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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珠海市​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2
浏览量:3532
具体信息
1970-01-01 / 1970-01-01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事后补助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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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省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珠海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资金分配方案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2月22日


  (联系人:柯佳敏,联系电话:2159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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