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补助
(一)设站(基地、中心)单位符合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前述单位的在编人员适用本项目。
(二)博士后进站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进站后在设站(基地、中心)单位全职开展科研工作。
(三)博士后进站时间应在2023年5月17日以后至本细则有效期届满前。
二、博士后奖励
(一)设站(基地、中心)单位符合第十条第(一)项规定,前述单位的在编人员适用本项目。
(二)博士后进站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进站后在设站(基地、中心)单位全职开展科研工作。
(三)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或面上资助。
(四)博士后资助获批时间应在2023年5月17日以后至本细则有效期届满前。
关于开展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高新区2025年第二期博士后资助奖励政策兑现申报的通知
区内各博士后设站单位、区内企业:
根据《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穗埔组通〔2024〕6号)、《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埔人社规字〔2024〕2号)等有关规定,现定于2025年5月-7月期间开展2025年度第二期博士后资助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政策兑现申报项目
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人才高质量发展30条)、博士后奖励(人才高质量发展30条)。
二、适用对象
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企业、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以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相关申报指南为准。
注意事项:已与我区签订一事一议协议,规定不得再享受区内普惠性资助奖励政策项目的单位,不符合我区博士后资助奖励政策享受条件。
三、申报时间
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3日。具体可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查看相关申报指南,并按照指南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