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在广东省境内(不含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明确,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建立了稳定的合作渠道。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申请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一是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二是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三是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按行业系数折算后)、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4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行业系数分别见附件1、2)。
广州市白云区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2批)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白云区开展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资料有关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2023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指南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科(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等纸质、电子材料编制要求以《市通知的附件》(附件2)为准。
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变更申请有关要求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如有涉及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的,应按要求提供企业变更证明材料。
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线上培训会
为进一步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企业技术中心发展,帮助企业更深入了解《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2〕6号),熟悉认定程序,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3年7月24日(周一)14:30召开线上培训会,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自行扫码报名,线上培训会将通过赛宝质量品牌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直播。
四、其他要求
有意向申报企业请于2023年8月11月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光盘一份,纸质材料需胶装成册,在书脊处写上项目名+企业名称,材料内容加盖公章)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工业科(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室)。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21日
(联系人:黄耀熙,联系方式:8073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