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970-01-01 / 1970-01-01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生物医药,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事后补助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市开发区区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规〔2019〕17号)的规定,现对区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或反映情况的组织或个人需提供真实身份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及联系电话,书面材料需加盖公章或个人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一、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2日
二、受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22322918;邮箱:zlfzc@gdd.gov.cn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