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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软件与信息服务专题)
申报已结束关于发布2022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软件与信息服务专题)
发布时间:2022-01-25
浏览量: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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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局
2022-01-26 / 2022-03-21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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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向一 软件项目补助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并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

  (二)软件企业落户奖励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期间。

  2.申报单位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 2000 万元(截止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或 2020 年度(自成立之日起截止至 2020年 12 月 31 日)营业收入不少于 1 亿元(满足其中条件之一即可)。

  3.2021 年 10 月-12 月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月不少于 30 人。

  4.已获得市总部经济落户或其他市级落户政策扶持的不予重复支持。

  5. 根据实缴注册资本条件进行申报的企业,注册资本须用于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三)软件示范平台项目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办公场地、独立研发团队;应从事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区块链、工业软件核心基础技术的研发并形成相关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数字创意领域应从事电竞运营平台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研发并形成相关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500 万元,已建成并正常运营适配环境,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为生态链企业提供适配迁移、项目孵化、技术支持等能力支撑。

  3.项目建设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月 12 月 31 日,已完工投入使用,且已对外提供适配或公共服务。

  4.申报单位应当具备开放核心应用、内容等平台能力,能够为中小企业用户或开发者导入用户、流量、接口、技术、产品推广等资源,且接入或使用平台功能的企业用户数量不少于 10 家。

  5.申报单位应提供在广州市 2 个以上落地实施的案例。

  (四)软件适配研发项目申报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总投资不低于 300 万元,投资结构合理。

  2.项目建设期在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月 12 月 31 日,已完工投入使用。

  3.开展基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区块链、工业软件、数字创意(电竞方向)平台适配迁移研发。

  4.鼓励申报单位向 2020、2021 年广州市已入库软件示范平台适配研发(非必要条件)。

  5.申报单位应提供在广州市 1 个以上落地实施的案例。


  方向二 芯片产品流片补助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集成电路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建设期在 2020 年 12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期间,并已完工。

  (三)在建设期内,项目开展芯片产品流片产生费用合理(含 IP 授权或购置、掩模版制作、流片加工费)。

  (四)在建设期内,项目有新增知识产权成果及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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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2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全面实施先进制造业强市战略,聚焦建设数产融合标杆城市,培育打造一批世界级产业集群,促进我市制造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现发布《2022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重点

  遵循“统筹集中、突出重点、先谋事、后排钱”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设立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园区建设、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数字新基建、创新应用共五个专题。


  二、资金支持方式

  采取补助、奖励、贴息等支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及相关企业,或广州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不支持联合申报。不支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项目申报。

  (三)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原则上最多扶持2项竞争性项目,普惠性项目不受限制。

  (四)项目应按照发布的《申报指南》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同一项目只能申报《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方向。

  (五)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要求市级财政配套的项目或奖励性的项目除外)。

  (六)“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得申报,各专题历史项目逾期未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

  (七)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及以上(或电力消费量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需办理节能审查并提供审查意见文件的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网上受理,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查看。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xj.gz.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15,技术支持QQ: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企业用户手册可在系统登录页面下载。本次申报自2022年1月26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2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函(盖章件)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申报流程:(1月26日-3月21日)

  (1)注册: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不再提供企业管理员账号注册功能。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已有法人账号,可使用已有法人账号登录,登录后会自动关联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现有管理员账号;企业如新注册管理员账号,需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注册后首次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跳转到本系统时,补充核对企业基础信息后,完成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管理员账号注册,然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用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完毕后,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申报系统于1月26日10:00开放申报,3月21日17:00关闭申报通道,企业须在3月21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本次采用无纸化评审,申报单位应按各方向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网上申报。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1月26日-3月31日)

  (1)区主管部门需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3月31日前在系统完成修改提交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分专题汇总,于3月31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须在系统上传。


  五、其他要求

  根据我市关于政策兑现和集成服务的工作要求,2022年项目立项及资金拨付拟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