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一 高端人才和软件项目补助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并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
(二)软件高端人才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中国国籍的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2018年1月开始,申报人在广州市依法纳税并连续缴纳社保,并由申报单位发放工资。
3.自2018年1月开始,申报人与申报单位已存续全职劳动关系并在职。
4.申报人在申报期离职,或者申报人已经享受2019年广州市级其他人才奖励政策扶持的,不予支持。
(三)软件示范平台项目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办公场地、独立研发团队;应从事操作系统、CPU、区块链、工业软件核心基础技术的研发并形成相关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互动娱乐领域应从事原创游戏、电竞、直播等运营平台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研发并形成相关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已建成并正常运营适配环境,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为生态链企业提供适配迁移、项目孵化、技术支持等能力支撑。
3.项目建设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月11月30日,已完工投入使用,且已对外提供适配服务。
4.2020年广州市已入库软件示范平台的申报单位应为不少于5家上下游企业提供过适配、测试、验证等服务。
(四)软件适配研发项目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投资结构合理。
2.项目建设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月11月30日,已完工投入使用。
3.开展基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操作系统和CPU)、区块链、工业软件、互动娱乐平台适配迁移研发。
4.鼓励申报单位向2020年广州市已入库软件示范平台适配迁移验证。
方向二 芯片产品流片补助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集成电路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建设期在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并已完工。
(三)在规定建设期内,项目开展芯片产品流片产生费用合理(含IP授权或购置、掩模版制作、流片加工费)。
(四)在规定建设期内,项目有新增知识产权成果及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结合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广州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不断提高我市工业和信息化的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建设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在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中走在前列,高质量推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现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启动项目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的原则与重点
资金使用遵循“统筹集中、突出重点、先谋事、后排钱”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设立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园区建设、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数字新基建、广州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共五个专题。
二、资金支持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补助、奖励、贴息等支持方式。
三、项目申报的基础性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和信息化及相关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
(二)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原则上最多扶持2项竞争性扶持项目。
(三)项目应按照发布的《申报指南》所对应的专题方向提出申请。同一项目只能申报《申报指南》中的一个方向。
(四)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要求市级财政配套的项目除外)。
(五)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
四、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由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会同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评审、公示等程序后,下达项目扶持资金。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各专题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可以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gz.gov.cn下载。
(二)项目申报须通过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henbao.gzii.gov.cn/,技术支持电话:020-83757003、83757015,技术支持QQ客服:1428954896)进行网上申报。本次申报自2020年11月6日开始,各区主管部门须在2020年12月21日前将推荐函及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工信局。申报具体流程如下:(详见附件2)
1.企业申报流程:(11月6日-12月15日)
(1)注册:企业进入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注册企业管理员账号并申请企业实名认证,完善本单位信息,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已注册申报系统的单位可用原账号登录,无需重复注册。
(2)填报:由项目申报人账号登录后即可填报项目内容,提交企业管理员审核。
(3)网上提交:待区审核通过企业实名认证后,申报单位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审核所报项目,在系统提交给区初审。
申报系统于11月6日17:00开放申报,企业须在12月15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纸件提交:企业将区审核通过的项目(带水印)导出打印一式两份,须在12月15日前盖章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区主管部门工作流程:(11月6日-12月21日)
(1)申报系统11月6日开放至12月15日,区主管部门即可对企业实名认证、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知通过审核的企业打印纸质材料,12月15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收集工作。若需退回企业修改、补充的项目材料,须在12月21日前完成企业修改提交、区审核、企业打印报送等全部工作。
(2)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分专题汇总,须在12月21日前正式行文推荐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带水印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直接交相关专题方向的主管处室。系统推荐时需将区盖章书面推荐文件扫描上传。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6日
备注:以上联系方式的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