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一 高端人才和软件项目补助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并按照国家工信部、统计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纳入软件统计调查。
(二)软件高端人才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中国国籍的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2018年1月开始,申报人在广州市依法纳税并连续缴纳社保,并由申报单位发放工资。
3.自2018年1月开始,申报人与申报单位已存续全职劳动关系并在职。
4.申报人在申报期离职,或者申报人已经享受2019年广州市级其他人才奖励政策扶持的,不予支持。
(三)软件示范平台项目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办公场地、独立研发团队;应从事操作系统、CPU、区块链、工业软件核心基础技术的研发并形成相关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互动娱乐领域应从事原创游戏、电竞、直播等运营平台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研发并形成相关产品或服务营业收入。
2.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已建成并正常运营适配环境,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为生态链企业提供适配迁移、项目孵化、技术支持等能力支撑。
3.项目建设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月11月30日,已完工投入使用,且已对外提供适配服务。
4.2020年广州市已入库软件示范平台的申报单位应为不少于5家上下游企业提供过适配、测试、验证等服务。
(四)软件适配研发项目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1.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万,投资结构合理。
2.项目建设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0月11月30日,已完工投入使用。
3.开展基于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操作系统和CPU)、区块链、工业软件、互动娱乐平台适配迁移研发。
4.鼓励申报单位向2020年广州市已入库软件示范平台适配迁移验证。
方向二 芯片产品流片补助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成电路企业,或在我市视同法人单位统计并纳税的集成电路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项目建设期在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并已完工。
(三)在规定建设期内,项目开展芯片产品流片产生费用合理(含IP授权或购置、掩模版制作、流片加工费)。
(四)在规定建设期内,项目有新增知识产权成果及证书(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或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南沙区工信局转发关于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企业: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21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整理材料,于2020年12月15日17:00前完成网上提交及纸质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南沙区政府D栋二楼工信局),逾期不予受理。
备注:以上联系方式的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广州市南沙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