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学技术奖申报要求
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五类。国家科学技术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300项,实行由相关部门、组织机构、专家学者提名的制度。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三年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三年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供的核心知识产权必须已授权。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含创新团队)的完成人。
3.2019年度、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创新团队除外)。
4.经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受理公示后提交评审但未授奖的相关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5.提交2020年评审但未授奖的创新团队,再次提名需间隔1年。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通知及具体要求请查阅附件。按照相关科学技术奖励往年的时间安排,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将于今年11月份发布提名通知,具体提名条件及要求等,以主管部门发布当年度的通知要求为准。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征集提名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相关单位、专家:
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即将启动,为提高我省牵头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质量,推动更多我省牵头项目获奖,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的征集工作。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遴选,组织项目团队填写《2021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备选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11月25日前将基本情况表纸质版(一式2份)由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的完成单位盖章后报送或邮寄至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邬亚男
联系电话:(020)87003515
电子邮箱:skjt_jlb@gd.gov.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14楼1411
广东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