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1954年1月1日后出生),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国家特聘专家及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院士全职来区工作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2.申报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占其创办企业实际权益持股比例达到30%以上;企业估值达到3亿元的,实际权益持股不低于20%;企业估值达到5亿元的,实际权益持股不低于15%。或申报人参与创办企业在本区成立2年内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累计已达到20亿元以上,且担任企业首席科学家或企业高管职务。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
4.申报人需带团队到本区创办企业,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组成,本人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创始团队结构合理,分工明确,架构清晰,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5.申报人为外籍人员的,须取得合法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申报人为台湾居民须持有来往大陆通行证,申报人为港澳居民须持有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申报人所在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成立时间在2014年1月1日之后,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如企业从区外迁入的,以迁入时间为准)。
2.企业实缴货币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资本公积),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3.在我区拥有2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生产场地,且有全职员工7人以上。
4.企业承诺在获评5年内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累计贡献产值或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不低于500万元;
(2)获得新药证书(I类新药放宽至8年);
(3)获得II、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放宽至8年)。
5.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准达到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有相对成熟的产品和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大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6.申报类型为风险投资类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在近2年内(在2017年1月1日之后)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累计3000万元以上投资,且在近一轮融资中企业估值3亿元以上(投前),其中风险投资机构的投资应已实际到账并完成工商变更。风险投资机构须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各级发改部门或市行业协会登记备案,至少有2个投资案例,且风险投资机构与申报单位无关联性。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开展2019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立科学规范的高层次人才评价体系,广泛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实施办法》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9年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方案》,现开展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2019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遴选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区科学技术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二、有关说明
(一)2019年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原则上不超过20人,通过风险投资类、机构推荐类和专家评审类三种方式产生。优先受理风险投资类和机构推荐类的企业申请,符合入选条件的企业不足20人时,由专家评审类符合入选条件的企业递补。本年度推荐机构为广州再生医学与健康广东省实验室、广州百度风投人工智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创新工场智能(广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各2个推荐名额。
(二)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申报流程,参见申报指南。
(三)项目申报随时受理,9月6日前递交的风险投资和机构推荐类人才项目申请纳入本年度拟入选名单,专家评审类的项目于第三季度进行集中评审。9月6日后递交申请的项目纳入下一年度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评选。
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根据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申报。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