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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量: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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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07-11 / 2019-08-15
资质荣誉 | 事后补助 | 研发费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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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要求,属于国家和省鼓励发展的科技领域。

       (二) 申报单位应符合指南相关条件。

       (三) 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

       (四)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原则上应按申报指南规定额度申请财政扶持资金。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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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省重点实验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我市工作安排,为保证及时完成项目推荐工作,现把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9-2020年度广东省重点实验室项目分“学科类省重点实验室建设”及“企业类重点实验室建设”两个专题,其中企业类重点实验室专题我市可推荐申报项目数不超过4个(其中松山湖国家高新区可推荐申报1个)。推进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是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请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高度重视,安排力量专人专职专责对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单位情况进行摸底梳理,积极发动组织申报。

  二、申报单位请按照《通知》及申报指南要求,在2019年8月15日下午5:00前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网上申请信息填写及上传附件材料,市科技局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17时。

  三、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市科技局。联系方式:实验室与平台基地科 卢俊明,22831330、22831317。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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