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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2
浏览量: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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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04-02 / 2019-04-10
事后补助 | 创业补贴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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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三)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四)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五)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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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19〕77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相关规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平台申报。

  申报基地须获得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认定。我市相关基地有:广东思科科技园有限公司-物联网孵化基地(惠城区)、名巢科技创意产业园(博罗县)、惠州市惠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惠州民营科技园孵化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科技园有限公司-仲恺高新区小企业孵化基地(仲恺高新区)。


  二、有关要求

  (一)截止日期:市工信局受理时间为4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1.县(区)推荐上报文一式1份(含《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2.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光盘)一式4份;3.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严格把关。请各县(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日

  (联系人:李曼西;电话:2892163;邮箱:2892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