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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浏览量: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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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04-03 / 2018-04-10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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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相关规定

       申报基地须获得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认定。我市相关基地有:广东思科科技园有限公司物联网孵化基地(惠城区);惠州市惠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惠州民营科技园孵化器,惠州市仲惜高新区科技园有限公司仲皑高新区小企业孵化基地(仲皑高新区)。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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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及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协会(商会):

  现将《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8〕1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16〕194号)相关规定,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平台申报。

  申报基地须获得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认定。我市相关基地有:广东思科科技园有限公司物联网孵化基地(惠城区);惠州市惠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惠州民营科技园孵化器,惠州市仲惜高新区科技园有限公司仲皑高新区小企业孵化基地(仲皑高新区)。

  二、有关要求

  (一)截止日期: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受理时间为4月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1.县(区)、部门推荐上报文一式1份(含《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2.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光盘)一式4份;3.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采用胶装或线装,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三)严格把关。请各有关单位、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及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等工作,推荐上报文中需对申报对象条件的符合性、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惠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3日

  (联系人:李睿,电话:2892163,邮箱:2892163@163.e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