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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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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7-05 / 2023-07-22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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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惠阳区内依法登记注册或设立、依法纳税、从事或应用电子商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社会团体、组织等相关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项目四可由个体工商户申报)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且承诺3年内不迁离本地,不改变在本地区的纳税义务和征统关系,否则,应全额退还奖励和扶持资金。(项目三、项目四除外)

  (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涉及失信行为被政府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处于公示期,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专项资金不予扶持:

  (1)申报资料不规范或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

  (2)因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正在接受调查的;

  (3)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被取消申请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信用广东、信用惠州有信用警示记录的;

  (5)其他不应给予扶持的情形。

  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地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级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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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惠阳工信字〔2021〕114号),加快推进我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惠州市惠阳区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3年7月5日到2023年7月22日期间内登录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home)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申报资料,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三、联系方式

  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黄远红,电话:3370802;田春虾,电话3371016。

  请各镇(办)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


  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