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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奖励项目试行“免申即享”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奖励项目试行“免申即享”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7
浏览量: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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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3-07 / 2023-12-31
资质荣誉 | 奖励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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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我市获得第六批、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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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认定奖励项目试行“免申即享”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2号)、《东莞市加快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2〕154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认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为提高企业获得感,简化流程,本项目将通过“企莞家”平台试行“免申即享”。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我市获得第六批、第七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企业。

  (二)申报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科技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具体范围的若干规定》不予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方式与标准

  对获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一个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市级财政安排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奖励。


  三、工作流程

  (一)确定奖励项目名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国家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名单,经征求部门意见、社会公示等环节,确定拟奖励项目名单。

  (二)确定奖励计划。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市级预算安排、拟奖励项目数量等因素拟订奖励计划,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资金领取。列入奖励计划的企业在“企莞家”平台进行收款账号确认,无需填报或上传资料,即可领取资金。

  前期已申报2022年“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认定奖励项目入库的企业,相应调整为按“免申即享”模式完成资金领取。


  四、监督管理

  受奖励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自觉接受工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需要受资助单位提供有关数据或信息的,受资助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完整、真实的数据信息。


  五、联系方式

  受理科室:市工信局产业政策规划与法规科

  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电话:22226980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7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