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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9
浏览量: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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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04-29 / 2022-05-06
担保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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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企业。

  (三)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期间。

  (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

  根据省提供的情况,符合入库条件的机构名单如下: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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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15号)的要求,为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达,有效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现开展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对象和条件

  (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企业。

  (三)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 月31日期间。

  (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

  根据省提供的情况,符合入库条件的机构名单如下:


  二、申报材料

  (一)对项目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系统生成)。

  (二)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经营许可证及备案证(复印件)。

  (三)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协议。

  (四)经合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21 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业务明细表。

  (五)与每笔业务对应的客户小微企业证明文件、银行主合同、担保合同或同质文件、担保费发票、担保费支付凭证等。(小微企业规模佐证材料:①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度缴税申报表(报告);③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以上三种佐证材料仅需选择其中一种提供)

  (六)项目入库申请表(系统生成);

  (七)担保机构2021年度审计报告。


  三、申报时间

  由于时间紧急,网上申报系统正在开发中,请各有关企业先按照以上要求准备纸质入库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须加盖封面章及骑缝章)于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网上申报有关事项待系统开发完成后另行通知。并将于5月上旬组织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一)关于申报内容和资料准备请联系:

  联系人: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夏凡;

  联系电话: 22220109;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 68 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市工信局企业促进科。

  (二)关于网上在线申报技术问题请联系:

  联系人:市工信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22231601;

  特此通知。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