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04-22 / 2022-05-25
担保补助
(一)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信息审核系统”(以下简称“部担保系统”)准确填报小微企业担保业务信息的融资担保机构。
(二)在广东省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企业。
(三)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各市2021年在部担保系统填报的业务请见附件2)。
(四)小微企业担保业务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2%。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融资函〔2022〕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06号)的要求,为确保中央财政资金及时下达,提前做好项目入库工作,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入库工作指引》及相关附件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评审入库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项目是分配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各市要按照工作指引(见附件1)组织项目入库,按规定程序完成项目入库的审核报批,并经本局党组会/局务会审议通过。
二、时间节点要求
各市须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并填写附件3-4正式上报我厅(融资促进处)。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安排资金。各市绩效目标将与2022年中央财政资金一并分解下达。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2日
(联系人:许轩凯,电话:020-83133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