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发生和资金申报时的商事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对不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及除政府单位外的公共服务组织,承诺入统时应登记在本区,并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同意。
(二)主导团体标准制修订,在标准文本“前言”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
(三)正式发布后2年内(不含申请本年度)且申报时仍然有效的团体标准项目,如2020年可申报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项目。
(四)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
1.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公开,有3家或以上企业(组织)采用并有效实施一年以上(以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数据为准);
2.评定类团体标准应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文件或批复为依据,不以盈利为目的,至少开展一次以上评定活动,评定过程无不良社会影响。
(五)特殊说明:
1.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团体标准资助数量每年最多不超过5个;
2.药品、医疗器械的团体标准属于本项资助范围;
3.标准样品、建筑工法、检定规程、标准适用范围不涵盖黄埔区的标准,均不属于本项资助范围;
4.同一标准项目有多个申报单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各自申报;同一标准项目已获区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关于申报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团体标准制修订资助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质量强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埔府办〔2019〕17号),我局决定启动2022年度质量强区专项资金团体标准制修订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详见《申请团体标准制修订资助(质量强区专项资金)指南》(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下载,网址: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6764)。
二、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5日(星期一)至5月7日(星期六)17:00(含政策兑现系统预审及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三、申报流程
(一)注册和预审。请申报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在受理时间内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完成法人注册和提交预审。
(二)纸质材料受理。待预审通过后,在受理时间内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按要求完成纸质材料提交。考虑到该事项网上预审存在初审时间较长、需补正材料等情况,请注意及早申请,留意政策兑现系统发出的手机信息,确保在上述时间内通过预审并完成纸质材料提交。
(三)资金拨付申请。在线办理,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办事指南,按要求上传《收款确认函》。
四、联系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预审及材料受理部门
材料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地址: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二)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联系人电话:谢丽芬22205862,孙玉龙22322878。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州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