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路径研究项目
1.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等具备独立开展课题研究能力的单位。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熟悉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拥有较强能力的课题研究团队,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类课题研究经验,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情况,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工作调研的水平和能力。
(2)项目负责人属于单位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带头人或研究骨干,并承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项目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总结撰写工作。注重理论研究、实证调研、数据分析、相关政策梳理评估相结合的研究方式。
(3)申报单位属于国家级或省级重点智库的优先。
二、广州市级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筹建项目
1.申报主体
需3家以上在穗企业联合申报。
2.申报条件
(1)联合申报企业中同时至少应包括:1家在穗央企、1家省属或市属企业、1家民营企业,申报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2018-2020年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中,位于广州市企业的前列水平,在知识产权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2)申报单位的负责人热心并积极支持广州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调研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3)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熟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了解社会团体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沟通协调能力较强,能够在广州市的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行业协会之间建立良好的工作联系和相互支持关系。
(4)联合申报单位每家企业提供10万元或以上的配套资金。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州市第四批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穗知规字〔2020〕2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第四批广州市知识产权项目(促进类)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