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研究项目
1.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知识产权研究团队的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知识、较丰富的知识产权规划研究经验、属于单位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带头人或研究骨干,并承诺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担负实质性的项目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和总结撰写工作。
(2)申报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应有较强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熟悉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具有快速开展知识产权调研的水平和能力。
3.研究方向
(1)研究目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节点目标,结合广州市创建知识产权强市和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和枢纽城市的战略目标,高起点谋划广州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扎实贯彻知识产权战略,通过实施规划能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构建“高质量创造、高效率运用、最严格保护”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支撑作用。
(2)研究要求。本研究应当按照“对标国际、领跑全国、支撑区域”的总要求,探索解决第十四个五年计划中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着重从我市知识产权发展基础、面临主要问题和挑战、需要攻破的难点和任务、重大项目及政策等方面出发,围绕知识产权示范和枢纽城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形成一个具有前瞻性、连续性、可操作性的,能适应新形势变化的五年规划。
(3)研究内容。广州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研究应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市知识产权“十三五”任务落实情况、广州市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分析、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和主要措施等。
(二)广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信息监控分析项目
1.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的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了解广州市知识产权及产业发展状况,熟悉相关政策,擅长宏观分析,在区域知识产权分析领域具备丰富的经验。
(2)申报单位须有真实合法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数据及任务所需知识产权服务对象注册、登记及经营性信息获取渠道。
(3)项目负责人有大型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及管理经验,可将知识产权分析需求转换成为完整的软件需求定义,可构建知识产权分析对象监控数据模型,能参与相关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任务。
3.项目任务
(1)重点对象分析。重点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对象:拥有有效专利、注册商标的权利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单位,获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单位,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的单位,承担省、市知识产权资金项目单位,驰名商标获得单位等。
(2)信息内容采集监控。采集2015-2020年间相关信息,采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对象的性质、规模、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产业)、经营信息、区域分布、登记注册时间、人员构成情况、主营业务收入、利税额、主营产品情况等。监控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分析对象拥有有效专利、注册商标情况,专利申请、授权、转让情况,商标注册、转让情况,知识产权贯标认证情况,获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情况,获得中国专利奖、广东省专利奖情况,承担省、市知识产权资金项目情况,获得驰名商标情况等。
(3)重点对象分析模型构建。明确各类信息的采集渠道和关联方式,建立广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信息分析对象监控数据模型。
4.项目成果形式
项目完成后,应提交以下成果:
(1)广州市知识产权重点分析对象详细信息表格。包括但不限于重点行业及各类企业(按国有、民营、外资等性质及规模等性质分类)信息表,专利、商标权利人分类信息表。
(2)广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信息监控分析报告。通过对分析对象各类信息分析,分对象、分产业提出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3)提出我市知识知识产权创新企业百强榜名单及分析依据。
(4)广州市知识产权重点信息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需求分析报告。
(5)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知识产权服务业调查任务。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制定了《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报书和竞争性项目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1.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竞争性项目评分标准.docx
3.2020年度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doc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
(具体项目的咨询电话详见申报指南)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