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和下辖园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产业集聚园区的运营单位。
(二)现代航运服务产业集聚园区已投入使用的商务办公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且现代航运服务业使用面积超过商务办公面积50 %。
关于申报2020年度现代航运服务业能级提升奖(专业培训机构)和现代航运服务业产业集聚园区运营补贴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4号)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商务规字〔2021〕 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等文件要求,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拟启动2020年度现代航运服务业能级提升奖(专业培训机构)和现代航运服务业产业集聚园区运营补贴的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事项名称
1.现代航运服务业能级提升奖(专业培训机构)﹔
2.现代航运服务业产业集聚园区运营补贴。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登陆﹐区政策兑现服务系统( http:/ /zcdx.gdd.gov.cn ),于8月13日-8月17日申请事项预审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请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出申请。上述时间内政策兑现系统开放申请渠道,受理时间至截止日当天17:00。考虑到预审可能存在不通过的情况,请企业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在受理时间内通过预审,并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址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以政策兑现系统公布的办事指南为准。
广州开发区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