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园区运营奖励的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园区运营管理单位需在本区进行登记注册,现代航运服务业产业集聚园区须在本区范围内。
(二)园区已投入使用的商务办公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且现代航运服务业使用面积超过商务办公面积50%。
(三)园区内的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或机构必须以本园区作为登记注册地址并且以本园区作为实际办公地址。注册信息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四)年度考核符合条件(具体考核方案由黄埔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另行制定)。
关于申报2019年现代航运服务业园区运营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大力推进我区航运企业聚集发展,根据我区出台的《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33号)、《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商务规字[2018]1号)文件要求,我委现启动兑现2019年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园区运营奖励政策。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园区运营奖励。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商务规字[2018]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园区实际运营单位给予50万元奖励。
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1.申报辅导期。企业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下同)向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19号508室企业服务处,咨询电话:82491126。
2.正式申报。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0年2月26日至3月3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逾期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黄埔临港管委会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者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研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确认函。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黄埔临港管委会。
(五)黄埔临港管委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函、收款确认函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33号)
2.《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商务规字[2018]1号)
广州开发区 黄埔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