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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量: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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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06-15 / 2020-07-01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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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领域要求

  围绕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兼顾我省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创建创新中心。

  (二)牵头单位要求

  1. 牵头单位要长期从事某领域研究开发且有持续的研发投入,在该领域有核心竞争力,具备雄厚的科研资产和经济实力,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牵头单位为企业的,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不低于5亿元;粤东西北地区或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牵头企业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可适当放宽。

  2. 牵头单位要有整合产学研合作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技术转移和扩散能力,有较丰富的成果转化和商业化经验。

  3. 牵头单位要有完善的研究开发平台,有先进的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装备,以及研发高端人才,具备为技术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能力。

  (三)创建方案要求

  1. 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组建创新中心成员。

  2. 创新中心要有明确的产业化技术发展方向和目标,有至少1项有待突破、可促进形成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3. 创新中心有吸引可持续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成员单位之间应形成资金组建方案,全部组建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3000万元。

  4. 创新中心有合理可行的发展规划,包括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应用目标、经费筹措计划、研发投入、成果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自主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5. 创新中心有面向行业和地区提供技术委托研发、试验检测、认证计量、标准研制和试验验证、人员培训、企业孵化、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等制造业公共服务的创新平台。

  6. 创新中心有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经营机制,包括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自主经营机制、内部财务、人事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和成员单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有效机制等,有技术研发、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定,有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的机制。

  7. 创新中心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团队,建立技术专家委员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

  8. 创新中心有吸引和培养制造业创新型人才、团队的能力。

  9. 《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其他要求。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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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民科园管委会,各企业: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民科园积极发动有关企业申报。请各有申报意愿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20年7月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光盘(扫描版及可编辑版本,其中扫描版文件大小不超过60M)报送区科工商信局(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14室)。

  附件: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第五批广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zip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15日

  (联系人:梁锦棠、汤灏,联系电话:8073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