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0
浏览量:2575
立即申报
立即评估
具体信息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06-10 / 2020-06-21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展开

  (一)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

  1.符合产业发展规划和结构调整升级方向。项目实施地在广东省境内。

  2.项目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5年以来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3.项目已经完成并取得明显成效,并通过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二)支持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项目

  1.申请单位须注册成立企业法人,全部组建资金(即注册资金,包括研发设备)不少于3000万元,经我厅批复同意正式组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实际运营后,可申报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2.申请单位报送的创新中心能力建设项目方案须合理可行,预期资金投入合理,技术与市场前景良好,且须包含明确的绩效目标。能力建设项目中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研发设备、软件购置。单个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补助资金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30%。

  

  (三)支持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

  根据地市产业集群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提出的实际需求,对列入产业链协同创新试点项目的设备购置费用以及融资担保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通知原文
展开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民营经济及小微企业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0〕237号)精神,我局现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和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创客广东”大赛项目)入库工作。经入库的企业项目按规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申报

  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本通知(见附件)要求积极申报。纸质申报资料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胶装,不要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可不用胶装)。

  申报企业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进行项目申报。新注册的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申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1日,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自动关闭。

  二、推荐上报

  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请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fczj.zs.gov.cn/login/index.jhtml)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于2020年6月23日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并提交项目书面申报材料1份,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应收账款融资奖励工作指引

            2.应收账款融资奖励项目入库申请表

            3.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申报指引

            4.“创客广东”大赛获奖项目奖励专题入库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3日     


(市工信局联系人:徐永璐、李兴国,联系电话:88307014,邮箱:qyk0760@126.com;人民银行联系人:廖铭,联系电话:88860299)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