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于政策生效期间(2019年7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上市企业或拟上市企业。
(二)上市企业是指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境内外资本市场是指国内资本市场(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等沪深交易所证券市场)及境外资本市场(包括但不限于香港、新加坡、美国、欧盟及上级金融主管部门认定的境外证券交易市场)。拟上市企业是指在区内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证券公司等辅导保荐机构签订上市工作协议,或者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工作的企业。
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上半年上市挂牌奖励的通知
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我区“金融10条”政策有关要求,我局现组织申报2020年上半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和“新三板”挂牌奖励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对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按股份制改造并签订上市工作协议、完成证券主管部门辅导验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等分阶段给予奖励。
2.“新三板”挂牌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奖励。
上述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事项名称为: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奖励(金融10条)、“新三板”挂牌奖励及最高层奖励(金融10条)。
二、办理时间
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于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6日开放申报。联系电话:82114062,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办公室2020年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