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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做好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5
浏览量:4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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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惠州市商务局
2019-11-05 / 2019-11-20
事后补助 | 贷款贴息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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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1)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附件4 )中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对以一般贸易自南太岛国的进口给予贴息支持(含9国:库克群岛、斐济、密克罗尼西亚、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所罗门群岛等,下同)的进口给予贴息支持;(2)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金额同比增加部分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二)支持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企业(单位)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2.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

  3.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支持时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申请企业(单位)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技术未申报2019年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5.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6.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


  二、进出口贸易公司类

  (一)支持对象:在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支持时间: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三)进出口贸易公司认定:进出口贸易公司由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认定。认定条件包括且不限于:1.项目申报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致力于促进我省与相关国家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2.进口商品符合企业注册所在地经济发展布局,满足人民高质量消费需求,具备集散平台作用;3.申请企业应当是以某一类商品或某一国(地区)方式在进口国家(地区)范围(详见附件5)和进口商品范围表(详见附件6)内开展的进口活动,其中以一类商品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国别范围内的进口商品;一国(地区)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商品范围表中进口一类商品或多类商品;4.每市申报企业不超过2家;5.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其他需要认定的条件。

  (四)其他申报条件

  1.申请企业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2.申请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

  3.申请企业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未申报过国家和省其他进口贴息项目。

  4.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企业今年1-9月进口符合商品表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同比增加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今年新成立企业1-9月进口符合商品表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同比增加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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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重点工作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

  (一)支持对象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1)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以一般贸易、租赁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附件4 )中技术(不含自关联企业引进的技术)和产品(不含旧品)给予进口贴息支持,对以一般贸易自南太岛国的进口给予贴息支持(含9国:库克群岛、斐济、密克罗尼西亚、纽埃、巴布亚新几内亚、萨摩亚、汤加、瓦努阿图、所罗门群岛等,下同)的进口给予贴息支持;(2)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进出口贸易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金额同比增加部分给予进口贴息支持。

  (二)支持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企业(单位)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2.申请进口产品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省内注册登记的企业;申请进口技术贴息的企业(单位),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方。

  3.申请进口贴息的进口产品和技术应在支持时间完成结关和执行合同(技术进口,需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申请企业(单位)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技术未申报2019年国家进口贴息项目。

  5.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6.符合以上条件的产品及技术进口总额不低于10万美元。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审核注意事项

  1.申请进口贴息的企业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申请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单位)基本情况、进口项目的用途及预计可产生的效益、项目的绩效目标(工作和目标完成情况)等,引进技术的还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情况并附证明材料。申请报告应声明“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2)《进口贴息项目(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申请表》(附件1)及电子版。

  (3)申请企业(单位)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进口贴息项目(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表(附件2)及电子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或《付汇凭证》以非美元计价币种的,应将进口额折算成美元(金额折算率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19年6月28日《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址:http://www.safe.gov.cn)。

  (5)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6)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免增值税项目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7)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8)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如属零关税进口产品,应提供相关说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免予征收增值税的产品应提供海关证明文件)。

  (9)对进口产品有技术参数要求的,应填写该产品对应的实际参数,并注明参数在所附材料中的页码。如果企业提交的进口合同中未列明商品技术参数的,需提供产品说明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及页码。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类别进行归类装订。未按要求整理申报的材料,不予接收。

  2.申报要求

  (1)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时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并发送(附件1、2)电子版。

  (2)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通知本辖区企业申报时,要注意要求企业提交材料的时间及预留初审时间。在初审所属企业申报材料过程中,应注意在企业提交复印件的材料时,需严格核对材料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并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材料及一式一份审核意见材料并附汇总表附件3报送我局外贸科,同时发送(附件1、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到邮箱:jmgl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

  3.审核注意事项

  (1)对“鼓励进口的重要装备”,应按照《目录》列明的商品名称、商品编码和技术参数逐项判定;未列明商品编码的,按商品名称和商品功能判定;成套设备分散报关的,申报产品应为成套设备的组成部分;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应当是在我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2)对“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进口设备和零部件,申报产品应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所附的进口设备清单,且属于《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认定的免税进口产品;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的,应核实产品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


  二、进出口贸易公司类

  (一)支持对象:在市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支持时间:201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三)进出口贸易公司认定:进出口贸易公司由申报企业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认定。认定条件包括且不限于:1.项目申报企业应当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致力于促进我省与相关国家的双边经贸交流与合作;2.进口商品符合企业注册所在地经济发展布局,满足人民高质量消费需求,具备集散平台作用;3.申请企业应当是以某一类商品或某一国(地区)方式在进口国家(地区)范围(详见附件5)和进口商品范围表(详见附件6)内开展的进口活动,其中以一类商品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国别范围内的进口商品;一国(地区)方式支持范围必须是商品范围表中进口一类商品或多类商品;4.每市申报企业不超过2家;5.企业申报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其他需要认定的条件。

  (四)其他申报条件

  1.申请企业近五年内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2.申请企业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境内收货人。

  3.申请企业本次申报的进口产品未申报过国家和省其他进口贴息项目。

  4.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企业今年1-9月进口符合商品表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同比增加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今年新成立企业1-9月进口符合商品表范围内的商品进口同比增加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1.申请进口贸易公司类的企业应提供以下申请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申请表(附件7)和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中应说明企业基本情况、进口产品预计对企业、当地和行业可产生的效益、绩效目标、是否愿意参加省市商务部门组织的申报相关商品或目标国家的进口采购活动、本企业(单位)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表(附件8)。

  (4)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及与其对应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提供一份企业具备集散平台作用的说明材料及其它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顺序、类别进行归类装订。未按要求整理申报的材料,不予接收。

  2.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时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属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并发送(附件7、8)电子版。

  (2)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在初审所属企业申报材料过程中,应注意在企业提交复印件的材料时,需严格核对材料的原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企业。并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一式一份企业申报材料及一式一份审核意见材料并附汇总表附件9报送我局外贸科,同时发送(附件7、汇总表附件9)电子版到邮箱:jmgl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和补正材料。


  三、管理和监督

  1.企业申报资料必须由该企业的工作人员申报,须出示员工证,身份证。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不接受中介公司申办。

  2.企业收到资金后,应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做相应的会计处理,建立健全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3.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的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资金使用进度、项目实施、监督跟进等负责,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于2020年3月30日前向市商务局外贸科报送2020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的使用情况报告。并自觉接受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申请受理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姓名

办公电话

地       址

1

惠城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邓小姐

7809758

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

邮箱:hcjckg@126.com

2

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练先生

3371672

惠阳区行政中心区工信局大楼,

邮箱:hywjwzk@163.com

3

惠东县商务局

李先生

8823233

惠东县新平大道623号(原口岸局办公三楼),邮箱:kaymyglg@163.com

4

博罗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吴先生

6297713

博罗县罗阳一路176号,

邮箱:dwmyywg@126.com

5

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刘先生

7780045

龙门县环城东路88号,

邮箱:lmmyglg@163.com

6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贸易发展局

钟先生

5562209

大亚湾管委会行政中心D211,

邮箱:gmjwzk@163.com

7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周小姐

3278795

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小区人才服务大厦915室,邮箱:zkwjmk@163.com

  附件:

  1.进口贴息项目(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申请表(不要改动表格格式,下同)

  2.进口贴息项目(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表

  3.进口贴息项目(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及南太岛国类)汇总表

  4.《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

  5.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进口国家(地区)范围

  6.进出口贸易公司类国别进口商品范围表

  7.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申请表

  8.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表

  9.进口贴息项目(进出口贸易公司类)汇总表

  附件1-9,(其中4。5。6另外列入)

  附件5-6

  广东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

  惠州市商务局

  2019年11月4日

  (外贸科电话:2233030 邮箱:jmglk@126.com; 商贸服务与电子商务科电话:2233029 邮箱: wzglk@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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