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04-26 / 2017-05-15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7〕215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请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有关企业组织好本地区(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性严格把关。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的项目。优先推荐2015-2016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未涉及的企业、行业、试点示范类型项目。广州市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6项,其他地市(区)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3项,省属企业推荐的试点示范项目不超过1项。
二、申报要求
请申请参与试点示范的企业对照《2017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认真填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请各推荐单位按照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将本地区(单位)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13份连同电子版报广东省经信委(创新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芳艳、张海峰,联系电话:020-83133309、83133257,电子邮箱:sjxwcx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