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04-11 / 2018-04-25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1111号,附件1)要求,我市拟推荐企业申报2018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现就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条件。按省要求,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的项目。优先推荐2015-2017年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未涉及行业的项目,优先推荐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资料要求。申请参与试点示范的企业请对照《2018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2),认真填写《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3),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8份连同电子版于4月25日前报市科工信局技改科。地址:市政府大院内5号楼214室,邮箱:585277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