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单项冠军示范(培育)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示范企业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70%以上。
细分产品可参照现行《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分类或行业分类惯例,企业近3年研发上市且无法归入《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强大的市场地位和很高的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持续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中国国境内注册,或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的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技术标准。
4.企业经营业绩优秀,利润率超过同期同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
5.企业长期专注于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10年或以上,或从事新产品生产经营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7.制定并实施品牌战略,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示范的企业优先考虑。
8.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二)培育企业
1.聚焦有限的目标市场,主要从事制造业1-2个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2个细分产品市场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50%以上。
2.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单项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5位或国内前2位。
3.生产技术、工艺国内领先,产品质量高,相关关键性
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经营业绩良好,利润水平高于同期一般制造企业的水平。企业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市场前景好,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长期专注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业务领域的时间达到3年或以上。
6.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零部件、专用高端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中有关产品的企业,予以优先考虑。
7.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公告为我部工业品牌建设和培育的企业优先考虑。
8.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企业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9.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
申请单项冠军产品应具备如下条件:
1.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三。
2.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符合工业强基工程等重点方向,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的产品,予以优先考虑。
3.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实施品牌战略,经营业绩优秀。
4.企业近三年无环境违法记录,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二)申请要求。
1.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2.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请填写《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单项冠军产品请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3);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3.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工业总会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工作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深工信投创字〔2019〕64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高制造业企业创新力和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附件1)要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工业总会联合组织开展我市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和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条件及要求
(一)申请条件。
1.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符合《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
2.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二)申请要求。
1.细分产品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2.申请材料类别。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请填写《示范企业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单项冠军产品请填写《产品申请书》(见附件3);同一企业在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单项冠军产品中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类的只能申请一个产品。
3.企业产品如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的,请在申请书中作出说明。
二、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工作安排
根据《实施方案》关于动态管理的要求,每3年对入选单项冠军进行一次评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对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材料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请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填报复核申请表(见附件4)。
三、有关要求
(一)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国家级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实施方案》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报送要求。请有意申报的企业及复核企业于2019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纸质一式四份,另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U盘),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工业总会。相关材料由深圳工业总会代收。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工业总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因推荐名额有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
(三)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陈微波,电话:88101037;
深圳工业总会:周晓倩,电话:83688774、83688744(传真);
材料报送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南光大厦1128室。
四、注意事项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深圳工业总会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此项工作申报事宜,请各企业自主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深圳工业总会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
2.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书
3.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申请书
4.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复核申请表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工业总会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