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条件。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四条要求,申报省高成长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培育的重点骨干企业。
3. 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4. 近两年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5. 企业上年末的总资产: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6.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7.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20%以上。
(二)遴选范围。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五条要求,省高成长企业重点遴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较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优先遴选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
1. 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
2. 企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
4. 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科技成果标准化程度高,具有发展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中小企业。
5. 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关于申报2019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镇(街)经济科技信息局,松山湖经济贸易发展局,滨海湾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437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10号)转发给您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园区)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按文件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二、相关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4月5日前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指导服务科。
联 系 人:吴炜聆
联系电话:22220025
地 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19〕437号)
2.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10号)
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