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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遴选2018年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遴选2018年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浏览量: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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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04-03 / 2018-05-10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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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遴选条件。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四条要求,申报省高成长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培育的重点骨干企业。

  3. 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4. 近两年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5. 企业上年末的总资产: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6.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7.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20%以上。

  (二)遴选范围。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五条要求,省高成长企业重点遴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较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优先遴选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

  1. 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

  2. 企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

  4. 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科技成果标准化程度高,具有发展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中小企业。

  5. 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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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遴选2018年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10号)要求,2018年我委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成长性好、竞争力强、技术优势明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管理营销模式新颖的高成长中小企业。现将有关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符合粤经信规字〔2017〕10号文所规定的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较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


  二、推荐程序和推荐材料

  (一)推荐程序。

  申报高成长中小企业,采取申报企业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

  (二)推荐材料。

  1. 2018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

  2. 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附件2);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 2016年、2017年审计报告;

  5.其他证明材料或复印件(列出详细清单并按清单顺序装订):《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如省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或权威咨询机构作出的体现行业综合排名、单一产品排名的证明材料,企业获得国家、省、市(区)级R&D机构的证书、专利等);著名商标证书;名牌产品证书;有效期内的ISO9000族质量体系等认证证书;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等。


  三、有关要求

  (一)请加强调查研究,按照粤经信规字〔2017〕1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二)每个地市推荐企业不超过30家、省直单位不超过5家。

  (三)请将推荐2018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申报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或线装,并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含电子版)于5月10日前报我委(技术进步处)。

  (联系人:冯子文、方初生,电话:020-83133319、83133429,电子邮箱:gdgczqy@163.com)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8年4月3日

原文链接:

/news/info/10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