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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18年广东省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0
浏览量:3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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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04-10 / 2018-04-28
资质荣誉 |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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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遴选条件。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四条要求,申报省高成长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在广东省境内登记设立,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

  2. 企业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是各地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培育的重点骨干企业。

  3. 企业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4. 近两年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3%以上。

  5. 企业上年末的总资产: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6.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珠三角地区须达3000万元以上,粤东西北地区须达2000万元以上。

  7. 企业近两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年平均增长率均达到20%以上。

  (二)遴选范围。根据粤经信规字〔2017〕10号第五条要求,省高成长企业重点遴选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经营状况良好、主业突出、技术创新和投资能力较强、发展战略清晰、规模增长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优先遴选具有下列条件的中小企业:

  1. 具有“专精特新”特征的中小企业,特别是细分行业领域的“单项冠军”企业。

  2. 企业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产品市场需求大,业务扩张能力强。

  4. 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条件和人才队伍。企业的技术优势明显,科技成果标准化程度高,具有发展的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中小企业。

  5. 企业的银行资信等级A级以上。具备良好的股权融资、债务融资能力。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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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园区)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组织遴选2018年高成长中小企业的通知》(粤经信技术函〔2018〕10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高成长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7〕1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于4月28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双面制作一式两份,及电子档(电子档包括申报材料全本扫描PDF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报我局企业促进科。

  联 系 人:郭冠良、刘捷

  联系电话:22220109

  地 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楼

  邮 箱:11049673@qq.com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