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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受理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
浏览量: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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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06-22 / 2018-07-09
资质荣誉 | 事后补助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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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关于受理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沧江工业园管委会:

  根据《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申报工作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981号)的工作要求,现我局开始受理省2018年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申报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项目的申报,请你们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含镇街留底的一份),并经各镇(街道)经促局初审盖章后,于7月9日前提交至我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杨燕婷,联系电话:88885566)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贸招商)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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