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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8
浏览量:3401
立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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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04-08 / 2018-04-13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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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小型做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二)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3年以上

       (三)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80家以上,从业人员1500人以上

       (四)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3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5家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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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现将《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中小企业局关于推荐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通知》(佛经信函[2018]56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开展2018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并于4月13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汇总表(见附件)和被推荐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光盘)一式五份送我局中小企业服务科,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锦霞;联系电话:82340862;电子邮件:86356891@qq.com)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