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在海珠区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的工业企业。企业商事登记、纳税地、统计管理关系均在海珠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二、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首升规”工业企业支持】2024年度“首升规”的工业企业。
(二)【提速发展支持】2024年度工业总产值比上一年度增加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三)【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项目,探索生产工具和设备、生产方式、资源配置方式优化升级项目,且项目纳入2024年度海珠区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年度纳统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上的。
(四)【能级提升支持】首次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工业企业;首次获得广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的工业企业。
关于申报2024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奖励政策的补充通知
海珠区各工业企业:
根据《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海科工商信规字〔2025〕1号),我局于6月16日发布《关于申报2024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奖励政策的通知》(下称《申报通知》),启动2024年度海珠区促进都市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奖励政策申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政策发布及兑现工作,现补充通知如下:
原《申报通知》第四点申报要求第(一)项修改为:
自愿申报。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准备纸质版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报送至海珠区石榴岗路480号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号窗,电子版(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zxinxihua@126.com)。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7日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联系人:陈锐华、吴仕创,电话:84446116;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6666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