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或发改部门登记备案的风险投资机构。
(二)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是指投资协议签署日期在《办法》有效期内,且自实际投资金额到账之日至政策申报通知发布之日满24个月。
(三)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是指自注册设立之日起到与风险投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之日止,不超过3年(属于生物医药领域的,不超过5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的科技创新企业。风险投资企业对企业进行投资后,持股股权比例不超过5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四)科技创新企业是指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非上市公司,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进入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广州市小巨人企业库且未出库的企业;
3.近5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
4.近5年内获得1项以上且目前有效的自主科技成果(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的企业;
5.近5年参加市科技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企业;
6.其他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为科技类型的企业。
黄埔区关于组织申报风投机构投资企业奖励的通知
各机构: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现组织申报投资企业奖励。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条2.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简称“风投10条2.0”)第六条第一款、《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0〕6号)第十七条及《申请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条2.0)指南》相关规定,对风投10条2.0政策有效期内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风险投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上述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各机构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向区国资局咨询,联系电话020-82114423。
(二)正式申报期。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020-82114062。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