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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量: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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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深圳市商务局
2024-03-18 / 2024-03-28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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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持续诚信合规经营,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惩戒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同一项目不得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政策允许的除外);

  4.对同一项目的中央、省、市、区等各级资助总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金额。

  (二)专项条件

  1.举办老字号博览会项目

  (1)申报单位为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举办方,即展馆租赁等活动支出项合同签署方及发票抬头单位;

  (2)申报项目在深圳市专业展馆(专业展馆指深圳会展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和深圳坪山燕子湖国际会展中心三个展馆)举办;

  (3)申报项目举办时间为2023年。

  2.参加老字号博览会项目

  (1)申报单位为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参展企业,且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企业;

  (2)申报单位参加2023粤港澳大湾区老字号(文化)博览会的特装展位展示的主要品牌为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中该企业对应品牌。

  注: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以《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华老字号名单的通知》(商流通函〔2024〕27号)公布名单为准。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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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我局计划启动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深圳市商务局2024年促进消费提升扶持计划老字号博览会补贴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规定的申报条件、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我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3月14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