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版设计专项资金配套(《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
1.企业是项目的申报和实施主体;
2.入驻出版园内的企业可申报出版类专项资金配套
3.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级项目资金支持的,按资金额度高的予以支持;
4.项目立项年度和支持资金到账年度不一致的,按照资金到账年度进行审核;
5.企业承担子课题研发的,需提供项目主任务书和与牵头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
6.申报金额不超过企业自筹资金部分;如费用全部由国家或市级拨付经费支持的,不再予以配套。
二、出版设计类获奖奖励(《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二)款)
1.企业为策划、出版、发行作品的主体;
2.上述奖项不含个人奖项和提名奖;
3.入驻出版园内的企业可申报出版类奖项;
4.申报奖项应是政策兑现年度内新获得的;5.企业同一年度获得多个奖项的,按照最高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不累计奖励。
三、版权开发补贴(《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1.企业为策划、出版、发行或投资作品的主体,影视类和游戏类作品的报审主体;
2.入驻出版园内的企业可申报此条款;
3.申报作品应是在政策兑现年度内新出版发行的;
4.以销售数量分成的方式支付版权费用的作品,企业对该作品的版权签约费支付时间可延长至政策申报年度的6月30日,且补贴总时间跨度不超过一个完整年度;
5.同一版权开发的不同作品按照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累计奖励;
6.企业自有版权开发制作精品有声读物的,经认定,按照产品出版发行总投资(版权签约费用+制作费用)分档进行支持:费用在 10 万元(含)-30 万元的,每部作品补贴1 万元;30万元(含)-50 万元的,每部作品补贴2 万元;50 万元(含)以上的,每部作品补贴 3 万元;7.申报版权签约费补贴的企业需经出版园区出版平台确认。
四、专项人才奖励(《若干规定》第六条第(四)款)
1.申报奖项应是政策兑现年度新获得的;
2.入驻出版园内的企业可申报出版类人才称号奖励;
3.获得称号的人才原则上须在园区企业(申报企业)工作满三年;不满三年的,暂不兑现奖励资金,满三年后再申请给予兑现;
4.同一人才获得多项称号的,按单项最高标准给予奖励或补足差额;
5.此条款的申报主体是获得称号人才所在企业。
关于开展2022年度西城园“科创十条”政策(第二批条款)申报的通知
西城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行规发〔2021〕1号)(见附件1)及《〈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西科管发〔2023〕2号)(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2)有关要求,现启动2022年度中关村西城园第二批产业政策条款申报工作,请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报送。
一、第二批受理条款
第六条提升特色产业品牌影响力全部条款。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
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地点
西城园管委会: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天恒置业大厦310室
联系人: 刘家梁 刘昆
联系电话:68336191 82205552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须为2022年度在有效期内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对企业高新企业资质有疑问的企业可拨打咨询电话核对:中关村西城园创新创业服务科 82205556、68336192。
(二)此次申报只进行线下申报。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修订后的《〈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试行)》(西科管发〔2023〕2号)相关要求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
五、申报材料
1、政策兑现申请书(见附件3),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2、企业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和2023年度最近一期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公章。
3、承诺函(见附件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4、各项条款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模板)。
5、各项条款证明材料,请按照《实施细则》各项条款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纸质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变更的需提交名称变更通知书。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单。
六、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请正式胶装成册避免散落(未成册材料不予受理),封面及骑缝加盖公章。
(二)企业各项条款申报材料顺序与政策兑现申请书上所列顺序一致,用汇总表加以分隔。
(三)电子版全套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其中申请书、承诺函须提交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各条款汇总表提交Excel格式原件。
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