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主营业务符合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珠三角地区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研发投入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六)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珠三角地区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15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八)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3〕27号)(以下简称:《省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
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申报单位按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佛山市)》(附件1)要求,编制好相关申报材料,于2023年8月1日前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填报和提交;各区受理通过后,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平台打印好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提交给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
二、推荐数量
请各区按照《省申报通知》要求,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上报。禅城区、南海区分别推荐不超过2家,顺德区推荐不超过4家,高明区、三水区分别推荐不超过1家。(注:若个别区推荐申报数量少于分配名额,将根据其他区现有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数量以及以往批次申报数量等情况,将空缺名额调剂给申报数量较多的区)
三、审核推荐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须对审核同意推荐的单位进行排序,并于2023年8月8日前通过平台和正式行文(含附件5《各区推荐汇总表》、一式四份纸质申报材料等)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科)。
四、现场核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对推荐上报的单位按照100%的比例开展现场核查,严格审核相关申报材料,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推荐上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区推荐上报的申报材料审核后,将按照要求推荐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4日
(联系电话: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2340856;南海区经济促进局:86336160;顺德区经济促进局:22830329;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8885566;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8775592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83385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