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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浏览量: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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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3-07-06 / 2023-08-01
资质荣誉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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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主营业务符合我省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重视工业设计工作,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发设计投入,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工业设计专项研发经费年支出额珠三角地区不低于5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不低于300万元,占企业研发投入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30%。

  (四)已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两年以上,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较好的工业设计研究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具备独立承担相关领域工业设计任务、提供工业设计服务和教育培训专业人员的能力。

  (五)工业设计中心组织体系完善,机制健全,管理科学,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六)工业设计中心拥有设计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设计领军人物,以及一定规模和素质的工业设计人才队伍,设计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工业设计从业人员珠三角地区30人以上,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5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技师(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

  (七)工业设计中心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表彰。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设计类专利、版权等15项以上或企业成立以来获得广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等省级以上工业设计奖项3项以上。

  (八)两年内(截止申请日期)未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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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转发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3〕440号)要求,现开展第六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本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以及工业设计基地三类。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和机构,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于8月1日前通过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填报和提交。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请于8月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到区经促局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处,逾期不予受理。全套申报材料应当编写封面、目录及页码,并按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排序统一装订成册,并在材料侧面加盖骑缝公章。(纸质材料收件地址:大良德民路区政府大楼东边2楼B49室。如采用邮寄方式,请用EMS且必须保证8月2日前可送达。)

  特此通知。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7月6日

  (联系人:周小姐、殷先生,联系电话:22830329、22830380。)


  一、申报范围和推荐数量

  (一)申报范围。面向包括但不限于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

  装备制造、新型储能、安全应急、数字创意等战略性产业集群以及食品工业、纺织服装、家电家具等优势传统产业方向,分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工业设计企业和工业设计基地三类进行申报。

  (二)推荐数量。珠三角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

  10家,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各地级以上市推荐数量不超过5家。

  已开展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 家(需提供相关管理办法或工作通知等佐证 ),已被认定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的地市可额外推荐5家。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申报单位须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件,特别是中心成立时

  间、人员、专利数量等硬性指标,按要求规范填写和提交《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三、申报推荐方式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机构)的申

  报受理、审查和集中推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