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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2023年人才政策申报公告
申报已结束天河区2023年人才政策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4
浏览量: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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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07-04 / 2023-08-24
人才补贴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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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龙头企业领导者

  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的龙头企业董事长、董事会(局)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或市级以上区域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等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创新创业人才

  1.头部企业领导者

  头部企业领导者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1上一年度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1.2.上一年度获评广州市独角兽企业、广州市高精尖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3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10亿元以上,近3年年均增速达20%以上,近3年在天河区的纳税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

  1.4.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达10亿元以上,近3年年均增速达10%以上,近3年在天河区的纳税总额达5000万元以上。

  头部企业领导者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1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且年薪100万元以上的高端创新人才;

  1.2.担任企业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并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

  (二)骨干企业领导者

  骨干企业领导者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成立时间不超过10年,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1近3年内已在证券主管部门进行上市辅导备案登记;

  1.2.上一年度获评广州市未来独角兽企业、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3.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1亿元以上不满10亿元,近3年营业收入增速为正增长且年均增速达20%以上,近3年在天河区的纳税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1.4.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达1亿元以上不满10亿元,近3年工业总产值增速为正增长且年均增速达10%以上,近3年在天河区的纳税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骨干企业领导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1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的,且年薪100万元以上的高端创新人才;

  1.2.担任企业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并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

  (三)新锐企业领导者

  新锐企业领导者所在企业应为上一年度“天英汇”品牌系列及合作创新创业赛事获奖企业,已在本区登记注册(或获奖后1年内在本区登记注册)且纳入规模以上统计。

  新锐企业领导者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担任企业总经理(或同等级别以上职务)并拥有该企业不低于10%股份(在合伙企业中,其出资比例不低于10%)的企业创始人。

  (四)其他说明

  1.1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企业同一年度可申报1个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同时满足多个项目申报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支持。政策有效期内同一企业不得重复获得同一项目支持。

  1.2.政策有效期内,已获得新锐人才项目支持的企业,满足条件后可继续申报头部企业领导者项目或骨干企业领导者项目;已获得骨干企业领导者项目支持的企业,满足条件后可继续申报头部企业领导者项目;已获得头部企业领导者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可再申报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支持资金按差额进行补齐。

  1.3.曾获得2013至2019年度天河区头部企业领导者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可再申报本办法所列的创新创业人才所有项目。

  1.4.获得龙头企业领导者项目支持的企业不可再申报同一年度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1.5.满足“2022年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条件申报骨干企业领导者项目的企业,按照其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排名进行支持,最高不超过10家;满足其他条件申报骨干企业领导者项目的企业,名额不受限制。

  1.6.申报企业和申报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三、人才发展培育项目

  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人2021年12月31日以前已在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的企业工作至今,且目前所在企业属于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

  2. 申报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入选以下重大人才工程: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具体人才项目名称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明确;

  (2)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具体人才项目名称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明确;

  (3)被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

  在本区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申报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人带项目、带资金、带技术在本区创办企业,企业成立时间3年以下(时间计算以2023年1月1日为限,即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20年1月1日以后),已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且申报人拥有该企业股份不低于10%。

  2. 申报人创办的企业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且属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等天河区重点扶持产业领域。各产业覆盖的行业由各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予以明确。

  3. 申报人为回国(来华)创新创业的中国海外留学人员、外籍高层次人才、港澳台人才、海外华侨。


  四、新引进高端人才项目

  新引进国际尖端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人事合同(海外人才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

  3.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

  (2)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菲尔兹奖、沃尔夫奖、克劳福德奖、笛卡尔奖、图灵奖、普利茨克建筑奖、科普利奖、阿贝尔奖、拉斯科奖、京都奖、邵逸夫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

  (4)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外国院士(具体国家名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明确)。

  新引进高层次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且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人事合同(海外人才引进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

  3.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具体人才项目名称由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明确;

  (2)入选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具体人才项目名称由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明确;

  (3)被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

  新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人事合同。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

  3.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企业部门总监或同等级别以上管理职务且年薪100万元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

  (2)在企业或新型研发机构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且年薪100万元以上的高端创新人才。

  4.新引进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端创新人才项目分别根据申报人所在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进行排名,每个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30人,每个项目每个企业限报1人,其中金融、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等领域人才和海外人才给予优先支持。金融、人工智能和数字经济等领域覆盖的行业由相关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予以明确。

  新引进文化艺术、体育竞技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人事合同。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且属于文化艺术、体育竞技领域。相关领域覆盖的行业由天河区委宣传部、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予以明确。

  3.申报人近20年(即2003年1月1日以来)在国际级、国家级专业赛事获奖。具体赛事项目名单由天河区委宣传部、天河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予以明确。

  4.该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10人,每个企业限报1人。

  新引进高技能人才

  1.申报人为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职引进,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人事合同。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申报人所在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

  3.申报人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羊城工匠等荣誉。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

  4.申报人所设立工作室需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5.该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5人,每个企业限报1人。

  新引进重点企业管理团队

  1.申报企业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区新落户、新设立的企业。

  2.申报企业已纳入广州市招商项目库。

  3.申报企业为区招商引资部门认定,2022年度对区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新引进重点企业。

  4.申报企业管理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应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高级技术人员,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新引进海外留学人员

  1. 申报人为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全职引进,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人事合同。同一企业(集团)内部人员调整不属于申报范围。

  2. 申报人为具有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证的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全球前500名的境外一流大学是指符合广州市人才绿卡申领条件的最新年度全球综合排名前500名的境外大学(按照上海交通大学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uacquarelli Symonds公司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排名均可)。

  3. 本项目根据申报人所在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进行排名,每年支持不超过50人,每个企业限报1人。


  五、院士工作站项目

  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且商事主体登记、税务登记和统计管理在本区范围内的企业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各产业覆盖的行业由各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予以明确。

  申报企业和申报人必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六、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项目

  科研启动经费

  申报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属于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各产业覆盖的行业由各产业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予以明确。

  2.申报企业所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

  3.申报企业所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

  新进站博士后、博士生活补贴

  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

  2.应为我区设站企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招收博士后、博士研究人员,与设站单位签署正式协议。

  期满出站博士后、博士安家费

  申报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博士学位;

  2.应为我区设站企业的入站博士后、博士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1年内,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到本区企业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在本区自主创业的;

  3.期满出站博士后、博士研究人员应通过设站单位的出站考核,博士后研究人员应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博士后证书。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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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2023年人才政策申报公告

 

  为优化天河区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环境,集聚高层次人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州市天河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人才激励办法的通知》(穗天组通字〔2020〕103号)有关规定,开展天河区2023年人才政策申报核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支持类别

  (一)龙头企业领导者。面向辖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的对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龙头企业领导者。本项政策支持10人。

  (二)创新创业人才。面向辖区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与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装备与机器人、轨道交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新材料与精细化工、数字创意、量子科技、区块链、太赫兹、天然气水合物、纳米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创新创业人才,包括具有突出贡献的头部企业领导者、具有发展潜力的骨干企业领导者和新锐企业领导者。

  (三)人才发展培育。面向辖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入选国家、广东省重大人才工程或被认定为广州市杰出专家的人才,以及在本区创新创业的海外人才。

  (四)新引进高端人才。面向辖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新引进的海内外高端人才,包括国际尖端人才、高层次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端创新人才、高端专业人才、重点企业管理团队成员和海外留学人员。

  (五)院士、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面向辖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金融业、现代商贸业、高端专业服务业、工业、建筑业、文化业等重点扶持产业领域的企业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站和博士工作站以及新进站、期满出站的博士及以上人才。

 

  二、申报说明

  符合条件者可同时申报以上五类人才政策支持,对入选一个以上支持类别的人才,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予以支持。

 

  三、组织实施

  所有人才政策类别皆为核准制,其中:龙头企业领导者、人才发展培育由天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申报及核定名单,创新创业人才由天河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受理申报及核定名单,新引进高端人才由天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天河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受理申报及核定名单,院士、博士后和博士工作站由天河区科学技术协会、天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申报及核定名单。

 

  四、有关事项

  (一)各项支持政策自2023年7月4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接受申报,各项支持政策具体申报时间、申报对象及条件、流程、支持措施,参 见附件相关申报指南,同时可在“天河区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和“广州市天河区政策兑现服务平台”(http://thzwb.thnet.gov.cn/policy)下载。

  (二)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团队)、企业和机构,根据各申报指南的要求积极申报。

 

 天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