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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
浏览量: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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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信息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05-06 / 2023-05-21
事后补助
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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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主体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单位。申报单位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近3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近3年以来申报主体在专项资金管理、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过较为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且不存在未按期完成财政专项资金扶持项目验收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必须在广东省境内,应用基础较好,具有行业发展需求和一定规模的客户群体。

  (三)项目已经完工,且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应可考核、可量化,且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和地市的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未申请省级财政资金其它项目入库。

  (五)项目只有一个申报主体,不允许联合申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

  申报的其它条件详见对应的申报指南。


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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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组织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积极发动辖区内企业参与申报。本次申报共分为三个方向:芯片产品量产前首轮流片项目、硅能源产业化项目、新型储能产业化项目,参与申报的项目应该符合《通知》中的“申报总体要求”和对应方向的申报指南要求。


  二、请有意向参与项目申报的单位登录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线上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报送至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上述工作请于2023年5月21日前完成。


  三、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集汇总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项目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项目申报材料连同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5)于2023年5月23日前报送我局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科。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宫先生;联系电话:88335073)